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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页

庾晚音慢慢抬眼。

“临别时陛下留给属下这封信,说要等平安脱险后再交给娘娘。属下擅作主张,提前取出来了……或许娘娘会想读。”

庾晚音一把夺过信,粗暴拆开,借着最后一缕夕照急急地读了起来。

信上全是简体字,但写得秀逸潇洒,不是夏侯澹惯常给她看的字体,一笔一划倒有些像是他昨夜写的春联。

第一行写着“吾妻晚音”。

第二行是:“我叫张三。”

吾妻晚音:

我叫张三。

想笑你就笑吧,以前也常有人问我是不是充话费送的,才会叫这么个名字。其实恰好相反,我爸妈对这名字极其满意,觉得它如此不走寻常路,一定会让我成为人群中最抢眼的仔。

事实也的确如此,我从小到大,没遇到过一个撞名的。从小学到初中,我都是第一个被老师记住的学生。不过嘛,除了这个酷炫的名字,我倒是挺乏善可陈的。成绩不好不坏,只有物理拿过两次第一。至于英语,选择题基本靠骰子吧。

哦对了,我体育还不错,校运会上老是被班里逼去报名长跑。

读到这里你可能会奇怪,我为啥要拿初中的事说个没完。

因为在咱们那个世界,我没有更后面的记忆了。

初三那年,我上课开小差玩手机,被一个弹窗小广告吸引进了这本书里(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上课要专心听讲)。刚成为夏侯澹的时候,这厮的身体发育到六岁。

尔来十六年又八个月矣。

这么算来,我成为夏侯澹的时间,竟已经比当张三的日子还长了。

最近两年我有时会突然心生怀疑,“书外面”的世界是真的存在,还是我脑子生病而产生的妄想。毕竟,一个同时存在空调、互联网、医保和阿司匹林的天地,听上去确实越来越不现实了。

说来好笑,当初来到此地,感觉自己陷入了一场无法结束的噩梦里。可如今回头去看,却连初中的校名都险些想不起来了。前尘种种,反倒犹如华胥一梦。

直到你问出那句“how are you”。

原来那一切是真的。原来我曾经有血有肉地活过,有过父母,有过朋友,有过未来。

我是一个卑劣的人。你在那一瞬间拯救了我,我却在下一秒就制定了欺骗你的方针。取得你的信任,成为你的同盟,让你手中掌握的剧本为我所用。只有这样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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