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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颐哥哥

金曼珍自认为自己的记忆算不上好,但也算不上坏,说不好,是因为她对儿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怀念,说不坏,却又是因为总有那么几个特殊的画面,总会在不经意间回想起来。

她觉得自己不论是五岁,十岁,还是十五岁,还是未来的二十五岁,应该永远是现在这幅模样,倒不是说长相,长相稍后再谈,而是一种平静懈怠的心情,总是提不起什么劲。也正是因为她什么都提不起劲,所以一切的外在表现显得非常平庸且平凡。

学业一般,不算出众,交际一般,也不算出众,家世还行,但要跟郑将军李先生琛买办这样的家世比起来,也不显眼。

总体来说,在她十几年生活的小圈子里,她简直是一粒尘埃般的存在。

但是,扪心自问,要说她是尘埃,那有些人或许连尘埃都不如呢。

金曼珍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前,几笔寥落的写完作业,合上书本和作业本,又特意将牛皮纸的封皮擦了又擦,摆成整整齐齐的一迭,两根纤长白净的手指将它们往旁一推,推的不甚认真,就是嫌弃它们霸占了自己的书桌,无所谓的推到远远的地方,这才双手交迭着将脑袋搁在手臂上,她探望向窗外的绿意,红木边框的大窗户,横纵地卡着细细的条纹,将阳光和绿意切割成许些碎片。

在她很快就要睡着的时候,卧室的房门被敲响了。

曼珍不想理,然而对方锲而不舍,轻轻的连续再敲三下,显得谦卑又谨慎。

又是他。

曼珍有些生气,为什么他总要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现?

她坤起脖子,侧身对着门口处怒目而视,眼部内双的痕迹瞪成了单眼皮,淡棕色的眼珠子在阳光下折射出幻彩的色泽,白皙的肌肤染上了微微的红霞。

“进吧!”

曼珍带着气回复了一声,但是当吴敬颐端盘进来的时候,她已将换上了惯常带着微微笑的脸色。

门把手咯吱的拧动了一下,随即进来一位高长的青年,青年穿着青色的粗布褂衣,成色不旧不新,一双长腿下踏着厚底布鞋,走起路来也没什么声音。骨节分明的长手上端着一张轻薄水印花的圆盘,圆盘上搁着完整的一套英式下午茶的茶壶茶杯。

如果仅仅看他仆从的身份,他吴敬颐当然什么都不是,金曼珍正目望向青年的脸,每一次正视他的脸,她就会有一种调转身份的错觉。

这样一张脸,才应该是金家继承人的身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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